- 在高考制度下,每年都有部分优秀的高中生因为高考发挥欠佳而无缘进入重点名牌大学,同时,上海各本科高校中有不少表现非常优秀或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希望转入重点大学学习,重点高校也愿意通过招收插班生为他们提供可能的途径。在上海,“插班生考试”应运而生。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大学生在本科高校中的适当流动满足了学生的需求,同时也利于在学生中建立适当的竞争机制,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海洋海事、华政上政()
海洋海事
华政上政
一、海洋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s://zsjy.shou.edu.cn/2023/0511/c13814a317111/page.htm
二、海事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s://admission.shmtu.edu.cn/policy/1468.htm
三 、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8号)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校名、校址
学校全称:华东政法大学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邮编201620)
二、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插班生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1.2022-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校在校在籍本科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中本贯通、港澳台侨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除外)。
2.大一学年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不含补考合格)。大一每学期绩点不低于3.0(以满绩点4.0为标准)。如满绩点为其他标准,每学期绩点核算后须对应成绩≥80分。
3.高考成绩须不低于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生源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4.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如录取专业在秋季高考中安排招生计划,且此专业秋考录取最低分高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控制线,可报考我校插班生;如春考录取专业在秋考中未安排招生计划,则需所在院校在秋考录取批次中专业录取最低分均需高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控制线,可报考我校插班生。
5.无违纪违规记录,并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
按照上海市教委规定,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
六、招生专业以及计划
招生计划为26名,具体安排如下:
七、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6日
报名方法:考生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系统中须提交的满绩点证明,考生须联系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满绩点证明,说明所在院校满绩点情况并盖章;若所在院校成绩结果状况呈现的是等第而不是绩点,也需所在院校说明个人绩点情况或等第核算后对应成绩≥80分的证明。若满绩点为4.0以外的其他标准,同时须说明绩点核算后对应成绩≥80分的绩点分数。
待我校完成报名审核后,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彩色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二)考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总分为250分。科目为大学语文(总分100分)、大学英语(总分100分)、法律基础(总分50分)。
2.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周六)。具体地点以及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参考书目
大学语文(徐中玉、齐森华、谭帆主编《大学语文》,第11版);
法律基础(吴祖谋、李双元主编《法学概论》,第14版;相关法律条文如有变动的,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按照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的调剂录取,不再与考生联络。
(二)录取程序
1.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华东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中有不及格科目或成绩绩点未达到我校规定要求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插班生正式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
九、学费标准
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有关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内容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监督机制
插班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十四、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7090220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
原文链接:https://zsb.ecupl.edu.cn/2023/0510/c8969a200861/page.htm
四、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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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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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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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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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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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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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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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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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年我校“插班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为:
备注:无男女比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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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考条件 |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2.2022-2023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港澳台侨生、保送生、中本贯通、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除外); 3.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须全部及格,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学生第一学期平均绩点须达到3.0及以上(以总绩点4.0为标准),如总绩点为其他标准,则平均绩点折算的平均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 4.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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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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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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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单科分数要求:“法学通论”和“英语”两门科目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单科成绩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照“法学通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的调剂,不再征求考生志愿。 (三)被预录取的学生我校预计于7月下旬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按照要求,被预录取的学生须于开学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预录取通知书、2022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须学籍所在学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和大学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送交我校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的考生,凭本人预录取通知书换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大学一年级所修课程须全部及格,如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所修课程有重修或补考记录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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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行政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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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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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务费标准 |
2023年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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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众多的院级奖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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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插班生”招生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39225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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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hupl.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 https://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s://weibo.com/shuplzsb/ 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 咨询电话:021-39225175,39225351 招办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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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6日 报名方法: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考试报名(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 2.网上上传报名材料 (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一年级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4)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本校总绩点证明(须教务处盖章); (5)考生2022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加盖学籍所在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馆印章;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24日登陆报名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考生报名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可于5月25日-26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1.法学通论:满分100分;参考书目:《法学通论》第七版,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 2.英语:满分100分;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教材都可以作为参考书。 (三)笔试时间、地点 法学通论:2023年5月27日(周六)9:00-11:00 英 语:2023年5月27日(周六)13:00-15:00 地 点: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 (四)学籍管理 录取结束后,将拟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插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须参加我校军训。 “插班生”进校学习后,不能再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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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bs.fudan.edu.cn/cbs/website/article/1656452917793816578